有的穆斯林在小净中洗手的时候,只洗从手腕到手肘的部位,但是没有洗手掌,其教法律例是什么?
在小净中洗手的时候洗了从手腕到手肘的部位,但是没有洗手掌,其教法律例是什么?
问题: 103694
感谢真主,祝福先知及其家人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第一:
小净中必须要洗的肢体是非常明确的;真主说:“信道的人们啊!当你们起身去礼拜的时候,你们当洗脸和手,洗至于两肘,当摩头,当洗脚,洗至两踝。”(5:6)
真主命令在洗脸之后洗手至两肘,所以必须要从指尖洗至两肘,才是完成了洗手的主命;谁如果只洗从手腕到手肘的部位,则没有完成这个主命。
至于在洗小净开始的时候洗手,这是圣行,大众学者主张它不能代替主命,唯有哈奈非学派持不同主张。大众学者主张必须要按顺序洗各个肢体,所以必须要按照经文中来到的次序洗:洗脸、然后洗两手、然后抹头、然后洗两脚。
所以,仅仅在开始洗小净的时候洗了两手掌,然后在洗手的时候没有重新洗两手掌,这是不正确的,因为这种做法导致次序紊乱,在洗两手之间插入了洗脸,在洗脸之后必须要洗整个手(从指尖洗至两肘),这是瓦直布。
综上所述:谁在洗小净的时候,洗了两手,然后漱口、呛鼻和洗脸,然后洗手(从手腕到手肘),大多数学者主张这种形式的小净是不正确的。
有人向谢赫伊本·朱柏莱尼(愿主护佑之)询问:“一个人仅仅在开始洗小净的时候洗了两手掌,在洗脸之后,他只洗从手腕到手肘的部位,没有洗两手掌;他必须要重新洗小净吗?”
谢赫回答:“在洗小净的时候不能只洗手臂而不洗两手掌,这是不允许的;只要洗完脸,就要开始洗手;从指尖一直要洗到手肘;假如在洗脸之前洗了手掌,那是圣行,洗脸之后洗手是主命;谁如果只洗从手腕到手肘的部位,则没有完成这个主命,必须要重新洗小净;或者重新洗两手掌以及之后的肢体。”《谢赫伊本·朱柏莱尼法太瓦当中隐藏的珍珠》(第77页)
谢赫伊本·欧赛米尼(愿主怜悯之)说:“我们在此驻足片刻,以便提醒许多人疏忽的一件事情:他们在洗手的时候只洗手腕到手肘的部位,以为在洗脸之前已经洗了手掌,这是不正确的,必须要从指尖洗到手肘。”《年月的聚会》(3 / 330)
真主至知!
Source:
伊斯兰问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