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人愿意出资,他有一个资金1000万的公司,我发现了第二个人,他说:我给他出资他的资金的10倍,他10年付清,每年支付4 % ,他说这是“穆拉巴哈”(营利销售),我是中介人;我为第一人联系了第二个人,我拿取了我的佣金,我的这个工作是教法允许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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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7103/06/2014
“穆拉巴哈”(营利销售)和有息贷款之间的区别
问题: 116968
答案
感谢真主,祝福先知及其家人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教法允许的“穆拉巴哈”(营利销售):就是出资人用1亿购买商品,犹如上述问题中提到的那样,如果他拥有和掌握了商品,把它卖给你的朋友,分期付款,为期十年,4%的利润,然后你的朋友可以持有这些商品,或者以较低的价格在市场上出售,获取现金。
这是教法允许的“穆拉巴哈”,欲了解更多内容,敬请参阅(36408)号问题的回答。
但是,如果出资人把一亿给了你的朋友,分期收取这一笔款,增加4 %的利润,那么这是教法禁止的有息贷款,无论被命名为出资或者“穆拉巴哈”都一样,而且这种命名属于欺诈、欺骗和教法禁止的投机取巧的行为。
学者们一致公决有息贷款是教法禁止的。
伊本·古达麦(愿主怜悯之)说:“凡是以增加为条件的贷款都是教法禁止的,这是没有争议的,伊本·孟泽尔说:“学者们一致公决:如果贷款人向借款人要求增加数额或者赠送礼物,那么他在借款上增加的数额都是利息。”通过艾布•伊本·凯尔布、伊本•阿巴斯和伊本•麦斯欧德传述:他们都禁止带来的利益的贷款。”《穆额尼》(6 / 436)。
从你的问题中可以明显的看出,你的交易不是第一种形式,所以你没有提到出资人购买的商品,然后把它卖给你的同伴。
如果这个交易是有息贷款,那么你做中介是教法禁止的行为,你应该完成两件事情:
第一:向真主忏悔,永不再犯,在不知道交易的相关的教法律例之前不要贸然的进行交易。
第二:处理掉你手中现有的钱,因为它是通过非法的工作赚取的;至于你在知道这是非法的之前已经花费的钱,则没有任何的罪恶。
真主至知!
Source:
伊斯兰问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