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零钱的情况下营业员可以把剩余的钱以后找给顾客吗?比如:顾客买了价值二十里亚尔的商品,给了营业员面值一百的里亚尔,但是营业员没有零钱可找,在这个时候,顾客与营业员一致同意把剩余的八十个里亚尔在明天或一段时期以后再还给他。如果两人没有分开,比如营业员去找人换钱,或者到店铺里面的钱柜去找钱,其教法律例是什么?
如果顾客买了东西、付了钱以后,在营业员的跟前有剩余的钱
问题: 120696
感谢真主,祝福先知及其家人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在没有零钱的情况下顾客留在营业员跟前的剩余的钱,被认为是信托物,无论两人一致同意很快或过一段时间以后再物归原主都一样,此事但做无妨。
在《揭示真面目》一书中(3/ 269)说:“假如用一个半第纳尔(金币)买银子,顾客给了营业员两个第纳尔,为了取得自己应得的份额,所以营业员就从两个第纳尔中拿取了自己的份额,哪怕在两人分手以后可以兑换,以便在离开之前拿到零钱。推迟的只是在他的份额与别人的份额之间做出区别。而超过两个第纳尔的是在营业员跟前的信托物。”(略有删改)
有人向法特瓦常务委员会的学者们询问:“我是一位蔬菜商,我在生意中遇到了问题,就是有的时候,顾客来到我的店铺,买了一些东西,给我付了钱款,但是要给他找零钱,如果我没有零钱可找,他的剩余的钱就留在我的跟前,他说:“我明天再来拿我的剩余的零钱。”比如:他买了50里亚尔的东西,给了我100里亚尔,我没有50里亚尔找给他,他就说:“我就把它留在你的跟前,以后再拿吧!”德高望重的谢赫!有的人告诉我这是一种变相的利息,我也无法说服顾客。恳请德高望重的谢赫迅速给我一份亲笔书写的法特瓦,以便我对此事清清楚楚。”
他们回答说:“顾客把一些钱留在营业员的跟前并不是利息,因为这是买卖和营业员托管剩余的钱财,也不是兑换货币。
一切顺利唯凭真主,祈求真主祝福我们的先知穆罕默德和他的家属以及圣门弟子,并使他们平安!
学术研究和教法律例常务委员会:
谢赫阿卜杜•阿齐兹•本•阿卜杜拉•本•巴兹
谢赫阿卜杜•阿齐兹•阿里•谢赫
谢赫阿卜杜拉•本•尔德亚尼
谢赫萨利赫•福扎尼
谢赫百克尔•艾布•宰德
《教法律例常务委员会法特瓦》(13/ 180)
从中可以得知第二个问题的教法律例,就是:营业员去从店铺里面或从相邻的店铺拿来剩余的钱,这样做也没有任何不妥,因为这不是必须要当场到手的兑换货币,它只是区别权利,把钱财还给原主而已。
真主至知!
Source:
伊斯兰问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