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向我借了一些钱,然后他对我说:当我给你还钱的时候,我会给你送一些东西,作为奖励。他没有说明数额。他的这个许约是不是属于利息?
借款人可以向债主许约在还钱的时候给他送一些礼物吗?
问题: 152793
感谢真主,祝福先知及其家人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借款人如果在没有条件或者借款之时的提前商议而向债主多还一些钱,这是可以的,其教法证据就是以下的圣训:《布哈里圣训实录》(443段)和《穆斯林圣训实录》(715段)辑录:贾比尔·本·阿卜杜拉(愿主喜悦之)传述:我到先知(愿主福安之)的跟前,当时,他在清真寺里。先知(愿主福安之)说:“你去礼两拜吧!”那时,先知(愿主福安之)还欠我的债,他还债时还多给了我。
《布哈里圣训实录》(2305段)和《穆斯林圣训实录》(1601段)辑录:艾布·胡莱赖(愿主喜悦之)传述:先知(愿主福安之)欠某人一峰驼。当那人来讨债时,先知(愿主福安之)对圣门弟子说:“你们还给他一峰骆驼吧。”圣门弟子就去找与那人的驼年龄相仿的驼,但是没有找到;只找到了一峰比那人的驼成熟一岁的驼。先知(愿主福安之)说;“那就把它给他吧。”那人因此说道;“你们已经圆满地还了我的债.愿安拉也圆满地赐福你们!” 先知(愿主福安之)说;“你们中最好的人,就是还债最好的人。”
《穆斯林圣训实录》(1600段)辑录:艾布·拉菲尔(愿主喜悦之)传述:先知(愿主福安之)欠某人一峰驼。当先知(愿主福安之)获得了交纳天课的骆驼时,命令艾布·拉菲尔给那个人还一峰骆驼;艾布·拉菲尔回来说只找到了一峰比那人的驼成熟一岁的驼。先知(愿主福安之)说:“那就把它给他吧!最优秀的人,就是还债最好的人。”
如果这是提前商议的,则不能多还,也不能收取;因为这是利息的一种形式。
在《教法百科全书》(23 / 125)中说:“哈奈菲学派、沙菲尔学派和罕百利学派的大众教法学家以及马力克学派的伊本·哈比布等主张:如果借款人给债主还债的时候,在没有提前商议或者没有任何条件的情况下,还的债务在数量或者质量方面更好,而且双方皆大欢喜、心甘情愿,那么这是教法允许的。”
学术研究和教法律列常任委员会的学者们说:“债主只能从借款人的手中拿取借给他的数额,除非借款人心甘情愿的给他在数量或者质量方面增加一些东西,在没有任何条件或者提前商议的情况下,这是可以的。”《学术研究和教法律列常任委员会法太瓦》(14 / 134 )
根据这一点,借款人不能向债主许约在还钱的时候给他送礼;但是在没有提前商议的情况下,借款人可以给债主送礼物。
真主至知!
Source:
伊斯兰问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