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视频游戏通过完成游戏内的训练开发虚拟人物,例如增加体力、精神状态和个人技能,这是模仿真主的创造的行为吗?
可以增加玩家体力的电子游戏的教法律例是什么?
问题: 171636
感谢真主,祝福先知及其家人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第一:
大多数电子游戏中有违反教法律例的行为,比如音乐、暴露羞体、尊重十字架、学习暴力和犯罪、荒废职责等,我们在(2898)、(39744)和(98769)问题的回答中已经阐明了电子游戏的危害,并在第二个问题的回答中阐述了出售和购买电子游戏的教法律例,我们在第一个问题的回答中阐明了电子游戏中禁止的内容,比如把十字架神圣化,它可以赐给经过十字架的人健康、力量、或者使之复活、或者增加玩家的实力等等。”
根据这一点:教法禁止玩包含以上内容的电子游戏,同时也禁止出售和购买类似的电子游戏,无论在游戏中赋予力量和生命的十字架或者“护身符”,这种现象在日本和中国的电子游戏中比比皆是,但如果游戏玩家通过完成游戏里面的训练而获得力量,并且没有上述禁止的内容,则我们认为可以玩这样的游戏。
第二:
在上述问题中提到的模仿,可以从两个方面回答:语言方面和教法律列方面;
至于它的语言含义就是仿效和模仿:
哈利勒·本•艾哈迈德•法拉西迪(愿主怜悯之)说:“模仿:就是通过一个东西模拟另一个东西的形式,真主说:“他们模仿不信道的人的话。”就是他们说不信道的人所说的话,在圣训中说“遭受最严厉的惩罚的人就是模仿真主对待创造的人。”《艾因字典》(4 / 70),敬请参阅伊本·艾希尔所著的《圣训生僻字词典》( 3 / 232 )。
至于它的教法律例,这里有一些相关的圣训,其中包括:
1阿伊莎(愿主喜悦之)传述: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在复生日遭受最严厉的惩罚的人就是模仿真主的创造的人。”《布哈里圣训实录》(5610段)和《穆斯林圣训实录》(2107段)辑录;在《穆斯林圣训实录》中辑录的文字说:“在复生日遭受最严厉的惩罚的人就是仿效真主的创造的人。”
2 艾布•胡莱勒(愿主喜悦之)传述:我听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真主说:‘还有谁比这种人更不义呢?!他们试图创造某些东西,就像我所创造的那样。那就让他们来创造一个微粒吧!让他们来创造一颗谷粒吧!让他们来创造一颗大麦吧!’”。《布哈里圣训实录》(5609段)和《穆斯林圣训实录》(2111段)辑录。
在这段圣训中被认为是悖逆真主的行为而加以禁止的模仿,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绘画者描绘偶像或者真主的被造物的形象,目的是让人们崇拜它;
第二中情况:绘画者描绘形象,并且认为这个形象比真主创造的被造物更加优美。
实际上在有生命的真人玩家的游戏中没有这种情况,所以它的目的不是模仿真主的创造。
真主至知!
Source:
伊斯兰问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