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对不知道的事情发誓的教法律例是什么?这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如果他非常肯定,是不是允许的?比如一个人对他说:“某个谢赫如此如此做”。他反驳说:“以真主发誓,他从来没有这样做过。”事实上他根本不知道那位谢赫的所作所为,只是认定他不会那样做;或者对幽玄的事情发誓,其教法律例是什么?
对认定之事发誓,结果事与愿违,其教法律例是什么?
问题: 178051
感谢真主,祝福先知及其家人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发誓的人的情况不外乎如下:
要么知道发誓的内容是事实,这是诚实的誓言,没有任何罪恶;
要么知道发誓的内容是谎言,这是犯罪的誓言,犯了一件大罪;
要么他发誓的时候认定这是谎言,这是违背的誓言,即便事实如誓言一样;
要么他发誓的时候认定这是事实,这是没有任何罪恶的,即便事实与誓言相反,因为他在发誓的时候认为这是事实;
要么对不知道的事情信口开河的发誓,这是犯罪,因为这是他对幽玄的事情发誓。
比如说:某人没有那样做,因为他认定或者确信他没有那样做,因为他知道此人的宗教、道德或者情况不会让他那样做,这是他对认定的事情发誓,所以没有任何罪责。
沙菲尔学派的伊姆拉尼(愿主怜悯之)在《阐明》(10 / 553)中说:“认定的事情在教法律例当中相当于确信的事情。”
《布哈里圣训实录》(2600段)和《穆斯林圣训实录》(1111段)辑录:艾布·胡莱赖(愿主喜悦之)传述:一个人来见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他说:“我受伤了!”使者问道:“你这话是何指?”那人说:“我在斋月里封着斋和妻子交合了。”使者问道:“你有奴隶吗?”那人回答说:“没有。”使者问:“你有能力连续封两个月的斋吗?”那人说:“没有。”使者问:“你有能力款待六十位穷人吗?”那人说:“没有。”正在这时.—位辅士送来了一篮椰枣。使者就对那人说:“你把这筐椰枣拿去施济吧!(用以罚赎你的罪)。”那人说:“要我把它送给比我更穷的人吗?使者啊!誓以凭真理派遣你的真主!在麦地那的两山之间,再也找不出比我更贫穷的人了!”使者听后就(笑着)说:“那你拿去留给自己和家人用吧!”
谢赫伊本·欧赛米尼(愿主怜悯之)说:“在这段圣训中允许对认定的事情发誓:“誓以凭真理派遣你的真主!在麦地那的两山之间,再也找不出比我更贫穷的人了!”,毋庸置疑,因为这个人并没有去每一个家庭询问,这只是他自己认定的事情,所以才发誓的。”《卡菲之解释》(4/90)
伊本·甘伊姆(愿主怜悯之)说:“噶最说:假如一个人在父亲的记事本上发现某人欠了父亲的钱,他可以对此发誓,因为他认定父亲是诚实的。”《签字者的领袖》(4/129)
伊本·欧赛米尼(愿主怜悯之)说:“谁如果对自己认定的事情发誓,事实却与誓言相反,那么这是没有任何罪责的,比如他根据自己的猜测,发誓确有其事,事实却证明没有这样的事情,那么他是没有任何罪责的,因为他在发誓的时候认定这是事实,他是诚实的;比如说:以真主发誓,某人明天一定会来,或者他根据自己的猜测而说:一定会旅行回来。然后事实说明此人没有来。根据正确的主张,这是没有任何罪责的;也没有任何罚赎,那是因为他对自己认定的事情发誓。”《道路之光法太瓦》(21/2)
有人向谢赫萨利赫·福扎尼(愿主怜悯之)询问:“一个人因为不知道确有其事而发誓说没有那样的事情,其教法律例是什么?我们曾经伤害了一个人,当问及我们的父亲我们是否那样做了的时候,我们的父亲否认了,他发誓我们与那件事情毫无关系,可事实上我们做了那件事,只是我们的父亲不知道罢了;我们可以替父亲交纳罚赎吗?或者我们告诉他事实,让他自己交纳罚赎?或者他没有任何罪责?”
谢赫萨利赫•福扎尼(愿主怜悯之)回答:
“第一:穆斯林必须要维护誓言,不要匆忙发誓,除非在必须要的情况下发誓,而且肯定发誓的内容是事实;如果一个人根据自己的猜测而发誓某件事情是否发生过,事实却与誓言相反,那么他没有任何罪责,那是他的妄言。如果他故意发假誓,那是犯罪的行为;他不必交纳罚赎,但是肩负罪责,要祈求真主饶恕,向真主忏悔;真主是接受忏悔的;如果对有可能即将发生的事情专门发誓,则必须要交纳罚赎。”《福扎尼法太瓦精选》(96/2-1)
真主至知!
Source:
伊斯兰问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