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的母亲和妹妹都无家可归,现在我们住在一个女友的家里,我们在她的家里住了好长一段时间,我们无处可去,我和我妹妹都在大学里学习护理,政府支付所有的学习费用,我们也做一些兼职工作,但是我们不能积攒足以购买一个公寓的钱财,我的母亲病了,不能工作,没有人帮我们积攒租公寓所需要的一笔钱,我们可以获得学生贷款,用来支付生活费用和租房子吗?但是这一种贷款是有利息(利巴)的。
借高利贷去租房的教法律例
问题: 239111
感谢真主,祝福先知及其家人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第一:
我们祈求真主赐予你们恩典,使你们满足于真主的合法事物,保护你们,不要陷入高利贷,无论数额多或者少。
第二:
高利贷(利巴)是严重的大罪之一,教法对此有严厉的警告,这是非常清楚的,从根本上来说,所有形式的高利贷(利巴)都是禁止的。
在《学术研究和教法律例常任委员会法特瓦》(13/ 385)中询问:“为了修建简陋的房子,从银行里获取有息贷款的教法律例是什么?”
回答就是:“禁止从银行和其它途径获取有息贷款,无论为了修建房屋、或者为了购买食物、衣服、治疗疾病而消费,或者用它去经商、赚取和增值等都一样;因为禁止高利贷(利巴)的经文是笼统的,说明高利贷(利巴)是禁止的圣训也是笼统的,同样,在有息银行等钱庄里存钱也是不允许的。”
唯有显而易见的迫不得已的情况例外,比如一个人无法解决衣食住行的问题,除非使用高利贷(利巴),我们在(94823)和(123563)号问题的回答中已经阐明了这一点,敬请参阅。
居住的问题可以通过房租解决,而不是购买房屋。
你们应该竭尽全力的寻找教法允许的工作,积攒足够的钱财去租房。
如果你们找不到工作,可以使用有息贷款去租房,只要解决你们的居住问题就可以了,不必租宽敞的大房子,因为迫切需要的程度是需要估计的。
权威学者盛给特(愿主怜悯之)说:“学者们毫无争议的就是:迫切需要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必须要特殊对待,不是属于选择性的教法律例。
每个穆斯林遇到的迫切需要因人而异,所以教法律例也要因时和因地制宜。
真主在《古兰经》的五节经文中排除了迫不得已的情况,他在其中叙述了四件严厉禁止的东西: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真主之名而宰的牲畜。每当真主叙述禁止这些东西的时候,都排除了迫不得已的情况,把它从禁止的教法律例中排除了。
真主说:“你说:“在我所受的启示里,我不能发现任何人所不得吃的食物;除非是自死物,或流出的血液,或猪肉——因为它们确是不洁的——或是诵非真主之名而宰的犯罪物。”凡为势所迫,非出自愿,且不过分的人,(虽吃禁物,毫无罪过),因为你的主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6:145):
真主说:“除为势所迫外,你们所当戒除的,真主已为你们阐明了,你们怎么不吃那诵真主之名而宰的呢?”(6:119)
真主说:“他只禁止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真主之名而屠宰者。但为势所迫,非出自愿,且不过分者,那末,真主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16:115)。
真主说:“只禁戒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真主之名而宰的动物;凡为势所迫,非出自愿,且不过分的人,(虽吃禁物),毫无罪过。因为真主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2:173)。
真主说:“禁止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真主之名而宰杀的、勒死的、捶死的、跌死的、觝死的、野兽吃剩的动物,但宰后才死的,仍然可吃;禁止你们吃在神石上宰杀的;禁止你们求签,那是罪恶。今天,不信道的人,对于(消灭)你们的宗教已经绝望了,故你们不要畏惧他们,你们当畏惧我。今天,我已为你们成全你们的宗教,我已完成我所赐你们的恩典,我已选择伊斯兰做你们的宗教。凡为饥荒所迫,而无意犯罪的,(虽吃禁物,毫无罪过),因为真主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5:3)《阐释之光》(7/ 356)。
敬请参阅伊斯兰的谢赫伊本·泰米叶所著的《努拉尼耶的原则》(205页)和《合同》(37页)、以及伊本·甘伊姆所著的《行者的台阶》(1/ 376–377)。
真主至知!
Source:
伊斯兰问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