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母到沙特来探望我,目的是履行朝觐的功修,他俩在伊斯兰历十月(善瓦力)从喀土穆到麦地那,他俩在麦地那逗留,一直到十一月初进入麦加,没有受戒;他俩又在麦加逗留,一直到我从达曼来到麦加,也没有受戒,我和他俩在麦加住了三天,到了伊斯兰历十二月的第七天,我们从麦加动身来到禁地,并在那里受戒,举意履行单朝,然后我们环游天房,我们完成了初次到了的环游,履行了朝觐的奔走,在伊斯兰历十二月的第八天动身,来到了米纳,我们在米纳山坐到凌晨一点钟的时候,然后前往阿拉法特山,凌晨三点钟到了阿尔法特山,因为我的父亲腿部受伤致残,只能靠轮椅或者或车辆行走,然后我们在太阳落山之后从阿拉法特山动身,晚上九点钟到了穆兹戴里法的清真寺,然后在凌晨两点钟从穆兹戴里法前往米纳,并在米纳做了晨礼,早上六点钟的时候在阿格白射石场投掷石子,然后父亲和母亲支付了宰牲的价钱,我也支付了宰牲的价钱,然后我们剃发和开戒了;第二天上午十点钟,我们在三个射石场投掷了小石子,然后我们一起到麦加,完成了“伊发德”的环游;至于第三天,我们凌晨两点从米纳动身,在射石场投资了小石子,也就是说我们提前出发了,然后我们到了麦加,进行了辞别的环游,然后我们去了吉达,在第二天从吉达去了达曼。我的父亲、母亲、或者我是否遗漏了朝觐的某个仪式?如果有,我们必须要怎样做?
从戒关受戒是朝觐的义务(瓦直布)
问题: 256989
感谢真主,祝福先知及其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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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既然你的父母从喀土穆来朝觐,抱着这个举意从麦地那旅行到了麦加,那么,他们必须要从麦地那的戒关受戒,不允许他们从麦加受戒。
因此:他们每一个人必须要交纳罚赎,每个人要在禁地里宰一只羊,把羊肉分发给禁地里的穷人。
你从达曼也来朝觐,没有在教法规定的戒关受戒,所以你也像他们一样,必须要交纳罚赎,宰一只羊。
多数学者认为在太阳偏西之前(也就是在中午之前)投掷石子是不可以的,证据就是先知(愿主福安之)在太阳偏西之后投掷了石子。先知(愿主福安之)说:“你们应该向我学习你们在朝觐中的仪式。”《穆斯林圣训实录》(1297段)辑录。
既然你们在太阳偏西之前投掷了小石子,你们没有在教法规定的时间里在射石场投掷石子,所以每一个人必须要交纳罚赎,宰一只羊。
谢赫伊本·巴兹(愿主怜悯之)说:“除宰牲节之外的日子里,在太阳偏西之前投掷石子是不正确的,因为在宰牲节当天,这是可以的;至于在“泰什里格”的日子里,在太阳偏西之前投掷石子是不可以的,因为它违背了教法规定,先知(愿主福安之)在太阳偏西之后投掷了石子。先知(愿主福安之)说:“你们应该向我学习你们在朝觐中的仪式。”圣门弟子也在太阳偏西之后投掷石子,宗教功修是天启的,不是依靠个人意见的。
谁如果在太阳偏西之前投掷了小石子,他的做法是不正确的,遗漏了一项义务(瓦直布),必须要交纳罚赎,宰一只羊。”
http://www.binbaz.org.sa/noor/10258
所以你们每一个人必须要宰两只羊,因为遗漏了两个义务(瓦直布),就是从戒关受戒,以及在教法规定的时间里在射石场投掷石子。
你说你们支付了宰牲的价钱,而单朝是不必宰牲的,它与连朝和享受朝不一样。
如果你们举意把宰牲当作遗漏了义务的罚赎,你们每一个可以另外宰一只羊。
如果你们没有这样举意,那么,宰牲就是自愿的副功,你们每一个人必须要宰两只羊,因为罚赎的条件之一包括举意,犹如其它的宗教功修的条件一样。
伊玛目脑威(愿主怜悯之)说:“罚赎的条件包括举意,只要举意交纳罚赎就可以了,不需要以义务作为限制,因为只有在义务中交纳罚赎。”《求学者的花园》(8 / 279)。
在伊本·纳吉姆所著的《相似和类似》及其解释《明察秋毫者的眼色》(1 / 73)中说:“无论是释放奴隶、或者封斋、或者施舍食物的罚赎,举意是罚赎有效的条件。”
在《卡菲——百兹德威之解释》(3 / 1066)中说:“任何罚赎都不乏宗教功修和惩罚的意思。
至于宗教功修的意思义:因为完成它是为了服从真主,这是斋戒,必须要举意。
同时会消除疑惑,或者因为他犯错的时候,必须要在犯错之后力行善事,以便掩盖和消除罪恶,先知(愿主福安之)说:“罪恶之后应该力行善事,善能消恶。”
至于惩罚的意思:因为它是为了惩罚和斥责而规定的,与刑法相对。”
敬请参阅恩泽·伊本·阿卜杜·萨拉姆所著的《教法律例的原则》(1 / 178)和艾什格尔所著的《接受教法责成者的宗旨》(333页)。
真主至知!
Source:
伊斯兰问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