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要朝觐的条件是什么?
必须要朝觐的条件:
问题: 41957
感谢真主,祝福先知及其家人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学者们(愿主怜悯他们)叙述了必须要朝觐的条件,一个人如果具备这些条件,他就必须要履行朝觐的主命;如果没有具备这些条件,就不必朝觐;这些条件共有五项:信仰伊斯兰教、理智、成年、自由和有能力。
1 信仰伊斯兰教。
这是对所有宗教功修的要求,因为异教徒的功修是无效的,伟大的真主说:“他们的捐献之所以不被接受,只是因为他们不信仰真主及其使者,他们不做礼拜则已,但做礼拜时总是懒洋洋的;他们不捐献则已,捐献时总是不情愿的。”(9:54)
伊本·阿巴斯(愿主喜悦之)传述: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派遣穆阿兹·本·哲百利(愿主喜悦之)到也门去宣教,临别的时候,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嘱咐他说:“你将要去管理有天经的人们,你见到他们的时候,要号召他们见证:“万物非主,惟有真主;我是真主的使者。”如果他们服从你的这个号召,你再告诉他们:真主给他们规定每一昼夜礼五番拜;如果他们服从你的这个号召,你再告诉他们:真主又规定他们缴纳资财的天课,取之于富人,用之于穷人。”布哈里和穆斯林共同辑录。
所以首先要奉劝异教徒信仰伊斯兰教,如果他信仰了伊斯兰教,命令他做礼拜、交纳天课、封斋、朝觐和其它的伊斯兰教法律列。
2、3 理智和成年。
先知(愿主福安之)说:“三种人的行为没有被天使记录:睡觉的人直到他醒来;小孩子直到他成年;发疯的人直到他恢复理智。”《艾布·达伍德圣训实录》(4403段)辑录,谢赫艾利巴尼在《艾布•达伍德圣训实录》中认为这是正确的圣训。
所以小孩子不必朝觐,假如他的家长带着他朝觐,他的朝觐是正确有效的,小孩子可以获得朝觐的报酬,他的家长也有报酬,因为一个女人把她的小孩子抱起来向先知(愿主福安之)询问:“这个小孩子可以朝觐吗?”先知(愿主福安之)说:“可以朝觐,你也有报酬。”《穆斯林圣训实录》辑录。
4 自由,奴隶不必朝觐,因为他要忙于主人的工作;
5 有能力,伟大的真主说:“凡是能够旅行到天房的人,都有为真主朝觐天房的义务。”(3:97)
这个能力包括身体的能力和钱财的能力。
至于身体的能力,就是说身体要健康,能够承受旅行到天房的旅途之劳苦和颠簸;
至于钱财的能力,就是说拥有能够旅行到天房的往返费用。
学术研究和教法律列常任委员会的学者们在( 11 / 30 ) 中说:
“朝觐的能力就是身体健康;拥有到达天房的交通工具,如飞机、汽车和骑乘,或者根据自己的情况租用这些交通工具;拥有足够的往返费用,必须要给家属留下直到朝觐回来的足够的生活费用;女人必须要同丈夫或者至亲一起旅行,为了完成正朝或者副朝。”
到达天房的费用必须是在解决基本需求、教法规定的费用和偿还债务之后多余的钱财。
债务就是对真主应尽的义务,如各种各样的罚赎和其他人的权利。
谁如果负有债务,他的钱财不够朝觐和还债,那么他首先应该偿还债务,不必朝觐。
有的人以为其原因就是没有债主的允许,如果他向债主要求,在取得债主的允许之后可以朝觐。
这种认识是毫无根据的,其真正的原因就是责任问题仍然存在,众所周知,假如债主允许负债人朝觐,负债人的责任仍然存在,不会因为债主的允许而脱卸,所以应该对负债人说:“你应该首先偿还债务,如果剩下的钱财足够你去朝觐,你就去朝觐;否则你不必朝觐。
如果负债者因为偿还债务而未能履行朝觐的主命,那么他与真主见面的时候,他的信仰和功修是完美的,没有荒废或者怠慢真主的命令,因为朝觐对他而言不是必须的(瓦直布),正如穷人不必交纳天课和不必朝觐一样。
假如在偿还债务之前先去朝觐,而且在偿还债务之前去世了,那么他就危险了,因为烈士的所有罪恶都可以被真主饶恕,唯有债务例外,更何况其他的人呢?!
教法规定的费用就是:教法肯定的所有费用,比如他自己和家属的生活费用,但是不能铺张浪费和过分的挥霍;如果属于中等情况,却想表现出大富翁的样子,所以购买了高档汽车,为了与有钱人并驾齐驱,导致没有足够的钱财去朝觐,那么他必须要卖掉高档汽车,然后用那些钱去朝觐,购买适合他的情况的汽车。
因为购买高档汽车的费用不是教法规定的费用,它属于教法禁止的浪费行为;生活费用的标准就是足够他和家属的生活,一直到他朝觐之后返回故里。
在他返回故里之后,必须要有保障他和他所提供生活费用的人的钱财,比如房租、工资或者生意等。
所以不必用经商的本钱去朝觐,因为他和家属需要从生意中获得的利润生活,如果本钱减少了,利润也就减少了,不够他和家属的生活费用。
有人向学术研究和教法律列常任委员会的学者们询问( 11 / 36 ):一个人在伊斯兰银行有一笔存款,他的工资和那笔钱的利润足以使他过上中等生活,他必须要用本钱朝觐吗?须知那将会影响他的月收入,会给他在物质方面造成负担。
学术研究和教法律列常任委员会的学者们回答:
“如果你的情况如前所述,那么你不必朝觐,因为你没有具备教法规定的能力。伟大的真主说:“凡是能够旅行到天房的人,都有为真主朝觐天房的义务。”真主说:“真主在宗教当中没有给你们设置任何繁难。”
基本需求的意思就是:人们在生活中通常所需要的、不能缺少的东西。比如求学者的书籍,我们不能对他说:你把书籍卖掉,然后用那些钱财去朝觐,因为书籍就是他的基本需求;所需要的汽车也一样,我们不能对他说:你把汽车卖掉,然后用那些钱财去朝觐,但是假如他拥有两辆汽车,而且他只需要一辆汽车,那么他必须要把一辆汽车卖掉,然后用那些钱财去朝觐。
工匠也一样,不必把自己的工具全部卖掉,因为他需要那些工具。
开出租车养家糊口的人也一样,不必为了朝觐而把出租车卖掉。
基本需求还包括:结婚的需求。
如果需要结婚,应该先结婚、后朝觐;否则应该先朝觐。
敬请参阅(27120)问题的回答。
钱财方面的能力就是在偿还债务、解决教法规定的费用和基本需求之外,还有多余的钱财足以让他完成朝觐的主命。
谁如果在身体和钱财方面都有能力,他必须要马上朝觐。
谁如果在身体和钱财方面没有能力,或者在身体方面有能力,但他贫穷、没有钱财,则不必朝觐。
谁如果在钱财方面有能力,但是在身体方面没有能力,我们研究如下:
如果他无能力的情况有希望消除,比如有希望痊愈的病人,他应该等待,直到真主使他恢复健康,然后朝觐;
如果他无能力的情况没有消除的希望,比如患有癌症的病人、或者年迈而无法朝觐的老人,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要有人代替他朝觐,如果他在钱财方面有能力,就不能因为身体没有能力而推卸朝觐的主命。
其证据就是:
《布哈里圣训实录》(1513段)辑录:那位妇人道:“真主的使者啊!真主为其仆人规定了朝觐,而我的父亲是位老态龙钟的人,他连骑牲畜的能力都没有。我可否替他朝觐?”使者说:“可以。”
先知(愿主福安之)默认了她的话,朝觐对她的父亲就是主命,尽管他的父亲不能亲自完成朝觐;女人必须要朝觐的条件之一就是要有近亲的陪同,因为只有在近亲的陪同之下,女人才能出门旅行,完成正朝或者副朝;伊本·阿拔斯(愿主喜悦之)传述: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妇女只有在近亲的陪同下才能外出。”《布哈里圣训实录》(1862段)和《穆斯林圣训实录》(141段)辑录
近亲就是她的丈夫以及因为血缘、哺乳和联姻而永远不能与她结婚的人。
姐妹的丈夫(姐夫)、姨妈或者姑妈的丈夫(姨夫和姑父)都不是近亲,一部分女人疏忽大意,与她的姐姐和姐夫、或者与姨妈和姨夫一起去朝觐,这是被禁止的非法行为。因为姐夫或者姨夫都不是近亲,所以她不能与他们一起出门旅行,恐怕她的朝觐不是纯善的,因为纯善的朝觐就是没有丝毫罪恶的朝觐,而她的整个旅行都是有罪恶的,直到她返回故里。
近亲的条件是:他必须是理智健全的和成年的,因为近亲陪同的目的在于保护女人,而孩子和疯子是做不到这一点的。
如果女人没有近亲的陪同,或者有近亲,但是不能与她一起出门旅行,那么女人就不必朝觐。
取得丈夫的允许,并不是女人必须要朝觐的条件之一;如果女人具备了必须要朝觐的条件,她就必须要朝觐,哪怕丈夫不允许也罢。
学术研究和教法律列常任委员会的学者们在( 11 / 20 ) 中说:
“如果女人具备了能够朝觐的能力,她就必须要履行主命的朝觐,不必取得丈夫的允许,丈夫也不能阻止她朝觐,教法规定丈夫应该与妻子互助合作,完成朝觐的义务。这是针对主命的朝觐,至于副功的朝觐,伊本·蒙泽尔援引学者们的公决:丈夫有权阻止妻子履行副功的朝觐,因为妻子必须要履行对丈夫应尽的义务,所以不能让丈夫失去他应该从妻子的这一方面享有的权利。”
敬请参阅《津津有味的解释》( 7 / 5-28 ) 。
真主至知!
Source:
伊斯兰问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