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法原理学
在主命(法勒祖)和必须的义务(瓦直布)之间有区别吗?
追随先知(愿主福安之)教导的人,认为在主命(法勒祖)和必须的义务(瓦直布)之间绝对没有区别,那么这种划分是怎么来的呢?其中有哪些说法?愿真主回赐你们。教法律例的分类和实例
教法律例分为主命(强制性的)、可嘉的(非强制性的)、允许的(选择性的)、憎恶的(非可嘉的行为)和禁止的(哈拉姆),我希望你列举每个教法律例的实例。我们怎样区别圣行和习惯,比如关于戴缠巾的问题
有一件事情让我疑惑不解,就是在跟随先知(愿主福安之)的行为的时候,怎样区别圣行的行为和习惯的行为?比如关于戴缠巾和留长发的问题。众所周知,圣行包括先知(愿主福安之)的行为、言语和默认。区别圣行的准则是什么?是否可以这样说:先知的行为伴随着命令,就变成了言语的圣行。请您不吝赐教!为了保护生命,是否允许说叛教的话?忍耐和说叛教的话,哪一个做法更加优越?
一个朋友告诉我,为了保护生命而说谎是主命,而且这是在《古兰经》中被提到的,也许他引证了安玛尔·本·亚西尔的故事和真主的这一节经文:“除非被迫宣称不信、内心却为信仰而坚定者。”而我所知道的就是:无论如何,不允许任何人说他是一个非穆斯林,而且他在任何情况下必须要以信仰伊斯兰教而自豪。 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有人陷入困境,别人胁迫他说不是穆斯林,否则就要死亡,他们应该怎么做?他应该说他是非穆斯林,拯救自己的生命吗?或者与之相反?圣行、副功和可嘉的行为之间有什么区别吗?
“被强调的圣行”和副功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因为这两者都是自愿的行为,不会因为放弃这两种功修而获罪。“宗教功修是天启的”这是什么意思?
“宗教功修是天启的”这是什么意思?当教法明文互相矛盾的时候,应该怎样做?
应该怎样规范“教法仍然在继续”的证据?比如一段圣训命令要履行,另一段圣训没有断然要求我们履行,所以有的学者主张: 1 根据命令的根本,其教法律列是瓦直布(必须的);根据教法仍然在继续和启示仍然在降示的证据,不采取第二段圣训的内容; 2 有的学者调和两段圣训,主张其教法律列是可嘉的; 应该怎样规范“教法仍然在继续”的证据?祝贺聚礼日的教法律列是什么?
祝贺聚礼日的教法律列是什么?我们这儿的习惯就是人们在聚礼日发一些手机短信,互相祝贺聚礼日而说:“祝你聚礼日吉庆”或者“祝你聚礼日幸福”.如果公决(伊智马尔)形成了,就不允许违背公决
这个时代的学者们创制的教法可以破坏圣门弟子的公决吗?如果跟随以知识和忠诚而著名的学者,这是没有罪恶的
我是在非穆斯林国家学习一名留学生,我的问题是:如果我在一个宗教功修的问题中,遵循了以知识和敬畏而著名的一位学者的主张,同时我认为他的证据有待研究;像我一样身体健康的人,可以短做和并聚两番礼拜吗?如果我遵循了他的主张,我是否有罪责?因为他的主张即使与其他学者的主张不一样也罢,可能对我的情况更容易一些;这是在宗教中比较宽大的事情吗?他还引经据典:在圣训中说:“如果有两件事情,都不是罪恶,那么,先知(愿主福安之)会选择其中更容易的事情。”我遇到了很多困难,只有亲身体验过的人才能得知其中的艰辛,真主至知!我在这里遵循特许的事情,并不仅仅是因为困难和艰辛,但是真主也喜爱他的仆人遵循特许的事情。希望您回答我的问题,我祈求真主,使之成为您秤盘中的善行。通奸、赌博、猪肉都是受禁止的
伊斯兰为什么禁止通奸、赌博,食用猪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