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债的人给穷人施舍钱财的教法律列是什么?
没有偿还债务的人进行施舍的教法律列
问题: 145862
感谢真主,祝福先知及其家人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这个问题不外乎两种情况;
1 债务是规定了偿还期限的,如果到时候能够偿还债务,则可以施舍;
谢赫伊本·欧塞米尼?(愿主怜悯之)说:“如果债务是规定了偿还期限的,而且到时候能够偿还债务,那么可以进行施舍,因为你有这个能力。”《卡菲之解释》
2 债务是需要马上偿还的、或者是延期偿还的,但是已经到了偿还的期限的,那么负债的人在偿还债务之前不能进行施舍,因为偿还债务是瓦直布(必须的),而施舍是可嘉的行为,不能把可嘉的事情提前于瓦直布(必须的),又因为这是拖债的行为,先知(愿主福安之)说:“富人拖债,就是迫害。”《布哈里圣训实录》(2287段)和《穆斯林圣训实录》(1564段)辑录。
艾布·胡赖勒(愿主喜悦之)传述: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只有在富裕的情况下才可以施舍。”伊玛目艾哈迈德(6858段)辑录。
伊玛目布哈里(愿主怜悯之)说:“自己有需求、或者他的家属有需求、或者他是负有债务的人,如果他要施舍,则应该首先偿还债务,然后施舍、释放奴隶和馈赠,这就是对他的答复,他没有权利损坏他人的钱财,先知(愿主福安之)说:“谁如果拿取他人的钱财,为了挥霍一空,那么真主会让他一无所有”。”《布哈里圣训实录》(2/ 112)
百德润丁·艾尼(愿主怜悯之)说:“施舍的条件之一就是施舍者不是有需求的、他的家属也不是有需求的,他也不是负有债务的;如果他是负有债务的,必须要首先偿还债务,然后施舍、释放奴隶和馈赠。因为首先要完成主命,然后履行副功;谁也不能损己利人,只能利己利人,自己和家属的权利对他而言高于其他的人。”《欧姆德·嘎勒——布哈里圣训实录之解释》(13/ 327)
伊本·班塔利(愿主怜悯之)说:“负有债务的人,如果他要施舍,则应该首先偿还债务,然后施舍、释放奴隶和馈赠,这就是对他的答复,这是所有学者的公决,他们对此没有任何分歧。”
在《方针》(4/ 197)中说:“负有债务的人最好不要施舍,以便能够偿还债务。我主张禁止他施舍,以便他能够养家糊口,或者偿还债务。”敬请参阅《求学者的花园》(2/ 342)
伊本·古达麦(愿主怜悯之)说:“负有债务的人不能因为施舍而妨碍偿还债务,因为偿还债务是责无旁贷的义务。”《卡菲》(1/ 431)
但是学者们允许施舍不会影响偿还债务的、少量的东西。
真主至知!
Source:
伊斯兰问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