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一年半了,留下的家人有我的母亲、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他们都已经结婚了;父亲留下的遗产中有一些住房和耕地;我的问题就是:怎样分配耕地的收入?在这些遗产中必须要交纳天课吗?怎么交纳?由谁交纳?
父亲给他们留下了一些耕地和住房,他们应该怎样交纳天课?
问题: 172219
感谢真主,祝福先知及其家人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第一:
人去世之后,他的财产就转移到继承人的手中,所以财产的责任也从原先的主人(父亲、留下遗产的人)转移到新主人(继承人)的手中;那些财产本来是完整的,然后根据每个继承人应享的份额被一一分配;母亲获得遗产的八分之一,剩余的由子女分配:一个男子获得两个女子的份额。
每个继承人把获得的遗产与自己原先的财产合并在一起,单独计算自己的财产是否达到了规定的数额,从留下遗产的人去世之后、遗产转移到继承人的手中开始计算,为期一年,然后交纳天课。
有人向学术研究和教法律列常任委员会的学者们询问:“继承人在什么时候应该交纳天课?在获得遗产的时候或者在经过一年之后要交纳天课?赠送的现金或者房产应该怎样交纳天课?”
他们回答:“应该在留下遗产的人去世一年之后交纳遗产的天课,因为遗产的所有权在亡者去世之后才转移到继承人的手中;如果继承人的现金或者金银首饰达到规定的数额,必须要交纳天课。”《学术研究和教法律列常任委员会法太瓦》(9/ 305)
如果在遗产中有耕地,继承人必须要在收获农作物的日子交纳天课,不必等待一年的期限而推迟交纳天课的时间,因为真主说:“你们应该在收获之日交纳天课。”(6:141),欲了解更多内容,敬请参阅(99843)和(3593)号问题的回答。
第二:
耕地的收入与留下的遗产一样,按照每个人应得的份额分配:一个男子获得两个女子的份额。但是耕地的所有收入在分配给继承人之前要交纳天课。
至于住房的天课:如果是为居住而准备的房子,则根本不必交纳天课;如果是为出租准备的,则在住房的本身中不必交纳天课,但是必须要在租金中交纳天课;把租金与其它的钱财合并在一起,如果达到交纳天课的规定数额、期满一年,必须要从中交纳天课。敬请参阅(159321)号问题的回答。
第三:
如果你们自从父亲去世之后一直没有交纳天课,则你们必须要按照下面的方法交纳天课:你们必须要交纳第一年的天课,等待半年之后交纳第二年的天课。
真主至知!
Source:
伊斯兰问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