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我们在不同的场合听到通过圣门弟子传述的主张,有时候我们听到通过伊玛目传述的主张,而伊斯兰的总则指导我们要遵循《古兰经》和圣训,穆斯林什么时候必须要遵循圣门弟子或者伊玛目的主张?怎样在这件事和必须要遵循《古兰经》和圣训的总则之间进行协调?
圣门弟子等学者的话什么时候可以成为教法证据?
问题: 178977
感谢真主,祝福先知及其家人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遵循《古兰经》和圣训与遵循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的弟子和德高望重的学者们的主张之间并不矛盾,而且遵循他们的主张也属于遵循《古兰经》和圣训的范畴;真主说:“在你之前,我只派遣了曾奉启示的许多男人;如果你们不知道,就应当询问精通教诲的人。”(21:7)
《艾布·达伍德圣训实录》(3641段)辑录:艾布·戴尔达伊(愿主喜悦之)传述:我听到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学者们是众先知的继承人;众先知没有遗留金币和银币,他们只留下了知识,谁如果获得了他们的知识,他已经获得了莫大的福分。”谢赫艾利巴尼在《艾布·达伍德圣训实录》认为这是正确的圣训。
无论是不是圣门弟子,学者的主张不外乎以下的情况:要么符合圣行或者违背圣训,如果符合圣训,必须要遵循他的主张,并且要实践,因为学者比其他人更了解真主和他的使者。
如果违背圣训,则不能遵循它,而应该坚持圣训;什么时候知道这个学者的主张违背了圣训,就不能坚持他的主张。
原则就是:每个人的话,可以采取,也可以放弃,唯有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的话例外。
尽管如此,以圣门弟子(愿主喜悦他们)为首的学者们仍然在宗教中有他们的位置和地位。
但是,如果在某个问题中没有经典明文的证据,而且其他的圣门弟子没有反对他们当中的教法学家在这个问题中采取的主张,许多学者认为他的主张可以作为教法证据。
其中的原则就是:其他的圣门弟子没有反对的、没有违背经典明文的圣门弟子的主张就是教法证据。
伊本·欧赛米尼(愿主怜悯之):“圣门弟子当中著名的教法学家的主张就是教法证据,有两个条件:第一个条件:不违背真主和使者的话,如果违背真主和使者的话,则应当抛弃,然后坚持真主和使者的话;第二个条件:不违背另一个圣门弟子的话,如果违背另一个圣门弟子的话,则应考虑遵循最正确的主张,因为他俩的话无分彼此,其中任何一个人的话不必另一个人的话更应该接受。”《敞开门扉的聚会》(59 / 24)。
圣门弟子(愿主喜悦他们)所说的关于《古兰经》的降示原因、以及对经文和圣训的解释都属于教法证据,因为他们最了解《古兰经》,最清楚阿拉伯人的语言,《古兰经》是在他们当中被降示的,他们与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一起生活和打交道,他们最了解使者(愿主福安之)的圣训。
至于除他们之外的学者们:他们也是最了解《古兰经》和圣训的人,知道正确的类比方法,能够演绎教法律例,并从根本上炮制教法律例,真主说:“当安全或恐怖的消息到达他们的时候,他们就加以传播,假若他们把消息报告使者和他们中主事的人,那么,他们中能推理的人,必定知道当如何应付。假若没有真主所赐你们的恩惠和慈恩,那么,你们除少数人外,必已顺从恶魔了。”(4:83)
赛尔迪(愿主怜悯之)说:“其中说明了一个礼节性的原则,如果研究某件事情的时候,应该把它交给专业人士进行研究,其他人不要自作主张,越疱代俎,因为这样的结果更接近正确,更能避免错误。”《赛尔迪经注》(第190页)。
在遇到疑惑不解的问题的时候必须要向学者们求教,坚持他们的主张,缺乏真知灼见和专业知识的人不能自作聪明,自作主张,所以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命令把《古兰经》和圣训中疑惑不解的问题交给学者去解决:
阿穆尔·本·舒尔布(愿主喜悦之)通过他的父亲和爷爷传述: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听到一伙人互相抵赖,他说:“你们之前的民族因此而灭亡,他们用真主的经典互相驳斥;真主降示的经典是互相证实的,所以你们不能利用部分经文否认另一部分经文;凡是你们知道的经文,你们可以说;凡是你们不懂的经文,就把它交给知道经文的人。”艾哈迈德(6702段)和《伊本·马哲圣训实录》(85段)辑录,谢赫艾利巴尼在《明灯之龛》中认为这是优美的圣训。
结论:只要学者们一致认同一节经文或者一段圣训的意思,肯定或者否定一个教法律例,那么这就是正确的教法证据,因为伊斯兰民族不会全部陷入迷误。
如果他们有所不同,在所有的言论、行为和情况中应该坚持的教法律例就是真主的经典和他的使者(愿主福安之)的圣训;凡是他们的话中与经典和圣训最像似、与经典和圣训的教法律例最接近的主张,必须要遵循;凡是他们的话中违背经典和圣训、与经典和圣训的教法律例最远离的主张,必须要驳斥,同时承认所有学者的知识、优越性和宗教操守,真主选择他们就是为了保护他的宗教和维护他的教法律例。
伊斯兰的谢赫伊本·泰米叶(愿主怜悯之)说:“如果穆斯林在某个问题中发生争执,必须要把争执的事情归于真主和他的使者,必须要遵循符合《古兰经》和圣训的主张。”《伊本•泰米叶法太瓦全集》(20 / 12)。
谢赫伊本·巴兹(愿主怜悯之)说:“如果在一个问题中知道了证据,必须要坚持来自真主或者他的使者(愿主福安之)的证据,哪怕违背知名伊玛目的主张也罢,甚至违背一部分圣门弟子的主张也罢,因为真主说:“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服从真主,应当服从使者和你们中的主事人,如果你们为一件事而争执,你们使那件事归真主和使者(判决),如果你们确信真主和末日的话。这对于你们是裨益更多的,是结果更美的。”真主没有说你们把它归于某某人。
但是必须要肯定和尊重学者,对他们要彬彬有礼,如果一个人发现了某个伊玛目、学者或者著名的圣训学家坚持的一种微弱的主张,他必须要尊重学者,有礼貌地对待他们,说话要温和,使用良言美语,不能辱骂和鄙视他们,但是要引经据典的阐明真理,为学者祈祷,祈求真主怜悯他、宽恕他。
所以,学者对待学者的道德应该是:尊重学者们的地位,承认他们的能力、作用和美德。《伊本•巴兹法太瓦全集》(26 / 305)。
欲了解更多内容,敬请参阅(128658)号问题的回答。
真主至知!
Source:
伊斯兰问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