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按照伊斯兰教的方式娶了一个信仰基督教的美国女孩,我给她送了价值大约3500美元的钻戒,作为聘金,这个钻戒是我通过银行信用卡的有利息的钱购买的;我和妻子在几个月前已经分手了,我们分手的时候,她在我没有要求的情况下把钻戒退回了,我至今没有休她,我想忍耐一段时间,希望真主改善我们的事情,让她念“作证词”,进入伊斯兰教,使我俩破镜重圆。
我的第一个问题:我还没有休她,也没有说出有关离婚、讨休(胡莱尔)和废除婚约的话,我是否可以保留这个戒指?
我的第二个问题:我可以把这个戒指作为聘金吗?因为那是我用银行信用卡的有利息的钱购买的,而且我现在已经悔过自新了,并向真主祈求饶恕和宽恕,下定决心不再使用有利息的钱;如果这是不允许的,我该怎么办?如果我俩和解,破镜重圆,我可以卖掉它,再给她买一个戒指吗?我必须要花费与第一个戒指的价值一样的3500美元吗?
他用银行利息(利巴)的钱给妻子买了聘礼中的戒指,这是可以的吗?
问题: 184031
感谢真主,祝福先知及其家人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第一:
如果在银行信用卡中不包含教法禁止的事项,可以使用银行信用卡,如果其中包含着教法禁止的事项,则不允许使用它,欲了解这一点,敬请参阅(97846)、(102055)和(129976)号问题的回答。
你所说的这一种“银行信用卡”是有利息的信用卡,所以不允许使用它。
第二:
既然你已经购买了戒指,不能退货,那么你必须要忏悔,并想真主祈求饶恕,决心不再使用教法禁止的这些交易,而且你在上述问题中说你已经悔过自新了,决心永不再犯,感谢真主赐予你顺利,我们祈求真主接受你的忏悔。
你不需要卖掉那个戒指和购买另外的戒指,也不必施舍整个戒指的价钱,在你忏悔和祈求饶恕之后,必须要施舍你所知道的通过利息赚取的那些钱财,把它用于慈善事业,彻底摆脱它,向真主诚心实意的忏悔。
有人向谢赫伊本•巴兹(愿主怜悯之)询问:“一个人结婚的费用中有合法的钱和非法的钱,多年以后此人良心发现,他知道自己使用了非法的钱财结婚,其教法律是什么?他应该怎样做?”
谢赫回答说:“这个婚姻是正确的,此事不会伤及婚约,但是必须要符合婚姻的所有条件,比如女方同意,有合法的监护人和两个证婚人,而且没有阻碍结婚的事项;使用非法的钱财支付聘金不会伤害婚姻;如果具备了婚姻的所有条件,但钱财的来源有点问题,其中的一部分钱财是非法的,此事不会破坏婚姻,但他必须要向真主忏悔获取非法钱财的行为,如果那些钱财是他偷盗或者抢劫的,必须要把它物归原主;如果无法做到物归原主,就替钱财的主人把它用于慈善事业,比如把它施舍给穷人和贫民,或者用它铺路和修缮清真寺的卫生间等;至于这个婚姻,则是正确的。”《道路之光法特瓦》(3 / 1578)。
须知教法禁止使用的有利息的钱财就是从非法的渠道获取的钱财;伊斯兰的谢赫伊本•泰米业(愿主怜悯之)说:“如果把一千卖了一千二,那么,只有增加的这两百是教法禁止的;如果一个人的钱财是合法的钱和非法的钱混合在一起的,合法的钱仍然是合法的,他可以使用合法的钱财,犹如两个合伙人共有一笔钱,一个合伙人的钱与另一个合伙人的钱混合在一起,那么这一笔钱由两个合伙人平分。如果合法的钱与非法的钱混合在一起,他从中取出非法的钱财,剩余的钱财对他而言仍然是合法的。”《伊本·泰米业法特瓦全集》(29 / 273)。
此时此刻,问题并不在于戒指的整个价值,而在于教法禁止的交易的根本,既然你已经从那种行为忏悔了,那么你现在应该估计从教法禁止的那种交易中获得的收益(利息)的数额,然后把它从你的钱财中施舍出去。
第三:
你没有权利拿取你妻子的任何钱财,无论是戒指或者其他任何东西,除非她心甘情愿,显而易见,她把戒指还给你,就是鉴于你们之间发生的事情,或者她认为你俩已经分手,意味着要把戒指还给你,这是不正确的,她的聘金是你必须要支付的义务,无论你俩是否分手都一样,那个戒指只要是她的聘金,或者是聘金的一部分,那都是她的权利,无论你俩之间是否发生了离婚的行为,你不能从她的手中收回戒指,除非她自愿的、心甘情愿的为你放弃她的权利。
真主至知!
Source:
伊斯兰问答网站